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电子刊物 >  正文

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
2008-05-21 15:32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是1954年9月,由当时经济界和政治界的有识领导人士,为建设和平民主自由的日本,为亚洲和世界和平及友好合作,特别为促进当时日本与尚未恢复邦交的新中国及亚洲各国之间,发展贸易和经济交流而创立的。日本众议院议长河野洋平先生现担任协会会长。

协会创立以来,开展了广泛活动及进行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促进日中两国友好合作关系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直至恢复邦交的1972年的二十年间,协会参与签订了四次民间贸易协定,邀请接待了中国经济、贸易和科技代表团,互相举办过工贸商农技术展览会。开展技术交流,推动了两国产业界学术界之间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广州交易会,推动和负责调配开往中国的轮船,接待中国货轮,同时在金融、保险、运输、航空、商检及旅游等各方面积极促进日中两国间的业务合作,取得了富有成效的业绩。通过大量活动,不仅为消除各种贸易障碍作出了贡献,而且为恢复邦交,为建立正常的贸易关系奠定了基础。

日中两国恢复邦交后,推动了贸易、海运和航空等协定,促进了缔结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特别是在中国采取改革开放政策进入了新的阶段时,适应新的变化,协会积极促进正常贸易和多样化贸易,推动中国原油、五矿、煤炭、粮油食品、纺织、土畜、机电产品等大宗商品的进口,促进了日本对华出口各项商品、成套设备和技术合作。

1978年中国决定了改革、开放,转变为实行经济第一的大政策。协会积极响应并配合中国,全力推动日本企业转变到扩大投资,在中国设立三资企业,使日中经贸合作在规模和结构及层次方面都得到了极大变化和发展。

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经过二十多年努力,全力推动贸易、投资、资金、法律和技术合作,日中两国贸易投资取得了特大发展。

进入21世纪后,日中的贸易2007年超过2360亿美元,投资已超过实施累积额的600亿美元。在日本的贸易总额中,中国占到了第一位,可以说日中间的经济动向已直接影响到两国乃至世界。

协会主要工作如下:

1. 每年派遣协会大型访华代表团和各种专业考察团的同时,还大量接待中国访日团组。

2. 接待协助举办各种展览会、洽谈会和投资说明会。

3. 积极促进对华投资、技术转让、物资流通、人才交流等活动,还为日中双方提供各种经贸信息,并承担企业、商品信息调查,及做到具体落实的实质性服务。

4. 协会提供与日中经贸有关的各项信息并进行咨询服务。还协调和推动解决在经济贸易上发生的各种具体问题。为此按照商品和行业会员分类分别组织了石油、肉类、丝绸、板栗、金属、稻草、花卉、知识产权等协议会。

5. 推动金融、运输(海运、空运、陆运)、保险、商检、检疫和旅游等业对华合作的同时,还介绍和推荐希望与中国进行经贸、投资、技术合作的具体企业和单位并协助付于实施。

6. 在北京和上海设置办事处,与中国中央和全国地方政府机构、各经贸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提供信息并为访华团和访华会员企业协助安排在华经贸活动。

7. 在日本国内,我协会积极推动企业对华投资技术转让和开发新产品进口。还对新领域的日本企业进行个别协助实现对华投资,并以研讨会等提供新的经贸合作机会。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霍建国会长会见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访华代表团    2008-04-17 16:30
我会领导会见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访华代表团    2008-04-17 15:32
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 中国乌龙茶输入商社协议会 致辞    2008-02-20 15:3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87109880
传真:86-10-87109885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