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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谐价格观审视农产品价格上涨
2008-05-19 15:32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国家粮食局粮科院 丁声俊




从2007年5月份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明显上涨。今年前两个月,CPI继续上涨,涨幅分别为7.1%和8.7%。其中,2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3.3%,其中猪肉价格同比上涨63.4%,食用植物油价格同比上涨34.7%。 粮价上扬,猪价和食用植物油空前暴涨,牵动了各界人心。有一种观点更多的把猪价飞涨归于是“粮价上涨惹的祸”。应该如何看待农产品价格上涨?笔者拙见,应该从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出发,以和谐价格观正确认识和看待农产品价格的变动。

所谓和谐价格观具有丰富的内涵。它是指价格构成的各要素之间、推动价格运行变动的各种条件之间、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的各对象之间,以及价格形成、运行、调节等各个环节都处于相互协调平衡状态。归根结底,提出和谐价格观的核心在于协调和调节好各种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维护好民众的价格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实现社会和谐。

  

以和谐价格观审视目前的农产品价格水平

从和谐价格观出发,合理的农产品市场价格水平需要考虑到以下主要因素:农产品生产成本+农民用工工资+市场流通费用+合理的利润。农产品价格形成应该以市场为主。市场千变万化,农产品价格潮涨潮落、价升价降都是正常的。农产品价格在可控范围内的合理变动,对于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都是有益的。近期我国农产品价格上扬的主要成因及其特点:

在我国农产品价格长期低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以2006年与1995年比较,我国食品价格只增长了17%左右,其中粮食增长12%,油脂增长16%;同期,城乡消费物价指数均增长20%以上。这组数据表明,我国总体消费物价上涨水平比食品价格的名义上涨还高出3个百分点。如果扣除通货膨胀因素,食品价格还是负增长。

客观消费规律作用的结果。大部分商品农产品供应给城市居民和职工用作消费资料。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工和城市居民的收入不断提高。从1995年到2006年,我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提高2.82倍,城镇居民收入增加1.75倍,农村居民收入增加1.27倍。居民收入的增加,必然扩大需求和拉动消费,导致农产品价格一定幅度上涨是客观经济规律的正常反映。

在国际农产品价格上涨的传导和联动下发生。在市场上,大宗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屡屡发生。上世纪70年代中期、80年代初期和90年代中期,都出现过粮食等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近年来,受石油价格暴涨等因素的拉动,国际农产品价格一直上涨。国内相关农产品受国际价格上扬的压力与推力会趋向上扬,并可能在较高水平上运行。对此,应该采取理智与理解的心态。从另一种意义看,我国农业粮食已经越来越深地融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面对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高位上升,如果国内农产品价格一直低迷不振,那对我国农业粮食产业的发展只能是弊多利少。

近期我国农产品价格的上扬正是对国内外农产品客观背景变化的正常反映,是对上述利益关系的调整和调节,也是对我国农产品长期低价位运行的合理补偿。这也就是说,除猪肉、食用植物油以外,迄今的粮食等农产品价格的涨幅还是适宜的,是促进价格结构趋向平衡的合理上涨。这对生产者、经营者具有促进作用,大多数消费者也是能够承受得起的。当然,作为政府应当采取适当宏观调控的措施,把农产品价格稳定在合理范围内,防止大起大落;同时,还要采取社会政策,对无收入的大学生和城市贫困群体提供适当补助,保障其正常生活。

  

以和谐价格观审视近期的粮食价格变动

价格是市场机制中的核心机制,适度的价格升降,是发挥市场核心机制作用所必须的。在中国消费价格指数中,粮食所占权重约为1/3,粮价上涨会拉动CPI提高。从历史上看,1992年、1993年经济过热,先行上涨的是粮食价格;在经济增长速度回降后,其先行指标也是粮食价格。因此,保持市场粮价基本稳定是一个政策目标。

然而,保持粮价基本稳定不等于“僵化”不变。“超稳定”的市场价格“弊大于利”,而应该建立粮食和谐价格关系。2007年以来,中国粮食价格的上扬促进价格结构趋向合理的上涨,也有利于形成和谐价格关系合理的变动。具体分析,近期粮价上涨呈现“四性特点”,即:温和性、合理性、结构性和可控性。

温和性

2007年,我国CPI上升4.8%,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2.3%。在食品价格中,肉禽及其制品上涨31.7%,蛋品上涨21.8%,粮食上升6.3%。从结构上看,猪肉价格暴涨构成为食品涨价的主要因素,所带动的CPI上涨超过了4%。除了猪肉价格和食用植物油涨幅过高过猛表现不正常外,粮食价格的上涨属于市场经济机制的正常反映,没有超出合理的幅度,呈现温和性特点。

合理性

自2006年底以来,我国粮食价格的温和上升有多种合理性:首先是粮食生产成本的驱动;其次是民众消费结构和食物结构明显转变促进粮食消费增长的拉动;再次是农业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劳力成本提高的推动。在成本驱动、需求拉动和结构调整推动的“三股力量”作用下,国内粮食价格温和上升有其必然性。

结构性

由于我国粮食呈现“北粮南运”的基本产销格局,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距离遥远,加之现代物流建设滞后,所以往往出现产区粮价低迷、销区粮价攀升的现象。以三大粮食品种为例:东北部分地区优质粳稻价格跌落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下,而南方有的省区稻谷的收购价比最低收购价每斤还高出0.1元。小麦供求总量是平衡的,但是因为西北部分地区小麦减产而导致其大幅上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粮价的结构性上升,即出现地区差价、季节差价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有其客观性。

可控性

从客观经济规律出发,我国仍然面临着价格上涨的压力。然而,迄今我国粮食价格的上扬依然处在可控条件下。从宏观政策看,2008年初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两防”确定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此项决策定会有效改善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有力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从物质条件看,由于我国实施正确的农业粮食方针与政策措施,粮食连续4年增产,国家储备充裕,市场供应充足,具有保持市场价格稳定的必要物质基础。从市场环境看,托市收购的宏观调控措施与批发市场的公开竞价拍卖机制相结合,大大提高了调控市场价格的艺术性和有效性。从国家财力看,我国2007年的GDP达到246 619亿元,财政收入充裕,对于少数供应不足的商品(例如食用植物油)可以通过利用国外资源和市场进行调节,即通过进口保障国内市场供求平衡。

这里要特别对形成粮食和谐价格关系具有重要作用的小麦、早籼稻托市收购进行简要阐述。国家2006—2007年成功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践证明:粮价适度上涨和合理“托高”粮价产生了巨大的、积极的作用:一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粮食主产区和粮农的积极性,农民种粮热情空前高涨;二是增强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活力,拉动了农村市场;三是改善了国有粮企的经营,有利于解决历史遗留的“老账”问题。统计资料表明,粮价上涨对农民增收发挥了主要作用,对我国粮食总产量连续增长也功不可没。随着我国粮食主产区全面丰收和粮食总产量连年增长,粮食商品率也相应提高。目前,全国粮食商品率约为46.5%左右,比世纪之初的33%提高了约13.5个百分点。与此相应,粮食社会收购量逐年增长。在市场多渠道激烈竞争的条件下,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商品粮仍然占有主要份额。2007年,在夏粮连续四年增产的基础上,小麦社会总收购量达到6975万吨,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托市收购小麦2892.5万吨,只占收购总量的41.47%,然而,托市收购对提高市场粮价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显示出国有粮食企业在剧烈竞争中发挥的市场主渠道作用。

适度提高粮价是目前调整和调节价格关系、保证农民增收的不可替代的举措,是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必然途径,是提高粮食主产区和主产区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动力源泉。总之,它是发挥市场经济机制配置农业粮食资源的强大杠杆。近年来,价格实践产生的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启示人们,国家除在特别必要时采取防止粮价大起大落措施之外,对于正常涨幅范围内的市场粮价变动,不必要采取行政干预措施,相反,要保持适度高粮价。这应成为我国未来支撑粮食产业发展的基本方针。

  

正确看待近期猪价暴涨和粮价上扬的关系

从2005年5月以来,生猪及猪肉价格持续大幅上涨。2008年1月,屠宰肉及其制品比上月上涨4%,比上年同比上涨56.8%。其中,猪、牛、羊肉价格分别比上月上涨4%、7%和5.3%,较上年同期依次上涨68.2%、50.1%和40.8%,肉类食品呈现大盘剧烈震荡。此种情形史无前例,笔者以为,迄今的粮价上扬是在可控的正常范围内;猪价暴涨是非正常的。但是,把猪肉等肉食品价格上涨的主因归于粮食价格上扬的看法也不完全符合实际。

无疑,粮食(主要是玉米)是饲养业赖以发展的饲料基础,粮价与猪价具有很大的相关性。一般而言,粮食价格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肉食品价格。粮价的合理上扬带动猪价相应适度提高,是符合养殖者和饲养业的预期,对消费者归根结底也是有益的。然而,必须严格防止和避免粮食等主要食品价格的大起大落。近期的猪肉价格暴涨与粮价上扬有一定关联,但是关联性不大。换言之,猪肉价格飞涨的主因不在于粮价上扬。从更深刻、更基本的层面上探究猪肉价格暴涨的原因,主要有四点:

一是猪肉价格长期低位运行的结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上世纪中期以来,我国猪肉价格始终处于低位运行状态。如果以1990年猪肉吨价指数为1,那末,1995年到2006年各年间的指数如下图所示,一方面,猪肉吨价指数频繁波动,加重了养猪农户的市场风险;另一方面,2006年的猪肉吨价指数1.62 还低于1995年1.74 的水平,连续十余年的低价位运行必然大大降低农户养猪积极性,许多养殖户卖掉或杀掉母猪,导致生猪年末存栏量普遍下降。一些过去的猪肉产区沦为销区。猪肉长期低价位运行,导致生猪饲养量普遍猛降,猪肉供不应求成为其暴涨的根本原因。

二是生猪供给的结构性断裂的结果。随着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以及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的巨大转变,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批转移到非农产业。大量农村劳力转移与生猪养殖效益下降造成的直接结果是,传统方式的生猪散养量急剧减少,每年约下降4~5个百分点。而采用现代饲养方式的规模化饲养量却未相应跟上。据报道,目前我国规模化养殖的生猪量仅为20%左右。

三是生猪疫病防治体系残缺不全的结果。畜牧业中动物疫病的有效防治是一个世界性共同课题。发展现代畜牧业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治体系。我国畜牧业疫病爆发频繁,目前记录的人畜共患病多达200多种。但是,迄今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备的、健全的动物疫病防治体系,每年因疫病造成动物死亡的经济损失高达200多亿元。据农业部统计,截止2007年8月,全国有26个省份先后发生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病死和扑杀数十万头生猪,造成一些养殖农户和养殖场的生猪大量死亡,一般达到20%~30%,严重的高达50%,致使许多中小养殖户遭受毁灭性打击,陷入无种猪、无本金、无法“补拦”的困境。这是近期猪肉价格暴涨的专业技术及农村社会化服务薄弱的原因。

四是居民肉类消费结构偏重猪肉的结果。由多种原因造成我国广大居民肉食消费结构不尽合理,过分偏重于喜爱吃猪肉。至今,在我国居民的肉食品消费结构中,猪肉消费量高达65%,居主导地位,而且消费势头旺盛不衰。据统计,从1990年到2006年,在人口不断增长的条件下,人均猪肉占有量由20.0公斤上升到39.6公斤,几乎翻了一番;同期,猪肉市场成交量从619.4万吨增长到2501.5万吨,翻了三番多;猪肉的商品率从27.2%上升到48.1%。与猪肉消费量占主导地位相对照,牛奶、牛羊肉和水产品的消费数量占的比重过小。由此产生了两种后果:一种是过分依赖消耗大量以粮食为饲料的猪肉,猪肉需求拉动始终强劲;另一种是对草原和海洋开发利用不力,食草动物畜牧业和水产业发展缓慢。这势必对于猪肉加重压力。

  

粮价、猪价上涨与居民负担能力

在传统计划经济时代,职工收入很低,食物结构以粮食为主,粮食价格稍有风吹草动,就牵动千家万户的心,影响民众的生活。然而,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食物结构已发生显著变化。与改革开放初期比较,城市居民的收入大体增长了20多倍;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大体增长了15倍以上。而居民口粮消费量逐年降低,城镇居民年均消费口粮不足78公斤,农民年均消费口粮约224公斤。因为农民的口粮基本上自产自消,所以粮价、猪价上涨基本不存在增加农民支出问题。靠市场购买口粮、肉食品的城镇居民会增加支出。但是,所增加的生活费用,对于高收入阶层构不成负担;对于大部分中等收入阶层,也可以承担;对于少部分低收入群体,会增加一些负担。政府对于后者应该给予适当补贴。国家制定粮食等农产品价格政策不能把少部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作为主要依据,而应该更多从调节广大农民价格权益出发。如果只算粮价,按每公斤粮食涨价0.4元计算(迄今还未达到这一涨幅),城镇居民平均每月增支不足几元钱,算不上多大负担。总体看,这次粮价上扬对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而言都不会构成大问题。所以,这次粮价上涨不仅不可能损及国家以粮食为重点的食物安全,而且相反,有利于增强其安全。因为这次粮价上涨对于农民生产者合理增收具有积极意义,对于粮食生产和生猪饲养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有针对性地采取“十大措施”,建立生猪和谐价格关系
虽然近期我国粮食价格有所上扬,特别是猪肉、食用植物油价格暴涨,但是这并不表明国家粮食安全出现危机。相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良好,市场供求无虞。粮价上扬仍然在可控范围内,对持续促进农民增收和促进粮食增产具有积极意义。猪价上涨幅度过高,但是猪价过猛上涨势头不可能持久下去,为期不远就会被逐步遏制。事实上,到2007年7月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已经得到初步遏制。固然粮食价格与猪价具有相关性,但是,近期猪价暴涨的主因不在于人们异口同声所说的粮价上扬,而主要是由于长期累积的多种深层原因叠加诱发所致。从建立生猪和谐价格关系出发,有针对性地采取“十大措施”:1.在思想上,要高屋建瓴,认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注重民生,促进城乡协调发展;2.在组织经营方式上,要勇于革故鼎新,大力推进粮食和生猪饲养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3.在利益分配上,要勇于转换机制,倡导龙头企业发挥“反哺功能”,使粮食生产者和生猪饲养者都能取得平均利润;4.在农村服务体系上,要勇于开拓新路,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社会化与专业化的服务体系;5.在科技自主创新上,要勇于探索解决关键性、共同性、实用性的技术问题,创新良种繁育、疫病防治、科技成果推广;6.在市场体系上,要进一步完善包括生猪期货市场在内的批发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7.在经济政策上,要积极采取扶持养殖农户和饲养场的措施,提供信贷资金支持;8.在居民肉食品消费结构上,要逐步调整和优化,转变过分偏重于猪肉的失衡结构,有利于增进农民健康;9.在风险防范上,建立预警机制,健全信息体系,加强粮食、生猪等产业抵御风险的能力;10.在保障制度上,要积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必要的猪肉储备制度,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交易秩序,实施必要的宏观调控。只要采取这些措施,我国的生猪饲养业及整个畜牧业就会在波动中走向兴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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